111年臺大夢田深耕(輔導獎助)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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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參與新南向國家語言學習課程 |
A23通過新南向國家語文能力檢定 |
申請資格 |
申請時具本校學籍之在學生且符合下列各款身分之一者: |
申請時具本校學籍之在學生且符合下列各款身分之一者: |
*「僑生」僅可申請僑陸組辦理之「A22參與新南向國家語言學習課程」及「A23通過新南向國家語文能力檢定」兩項方案。 *「僑生」申請身分別請勾選「S61其他入學身分」,並上傳居留證。其餘身分欄位為本國生選項,僑生請勿勾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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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111年2月21日至11月25日止 |
111年2月21日至11月25日止 |
補助金額 |
依繳費金額核實補助語言學習費,每人至多20,000元。 |
檢附報名費繳費證明及語文檢定成績單,核實補助考試報名費。 |
申請流程 |
完成線上申請後,繳交「應繳文件」至僑陸組。 111年高教深耕計畫獎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sprout.ntu.edu.tw/ |
完成線上申請後,繳交「應繳文件」至僑陸組。 111年高教深耕計畫獎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sprout.ntu.edu.tw/ |
應繳文件 |
(一)學生身分資格證明 (二)學生本人金融存簿影本 (三)學習成果紀錄表 (四)繳費證明(限111年度) |
(一)學生身分資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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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須完成所有課程才能撰寫學習成果紀錄表。 |
(一)繳費證明為報名費收據,收據日期須當年度,抬頭開立國立臺灣大學(統一編號:03734301)。 (二)獲得本案獎助者,不得以同一事由請領校安中心語言學習及檢定方案獎助金。 (三)新南向國家是指越南、馬來西亞、印尼、泰國、印度、菲律賓、緬甸、新加坡、澳大利亞、柬埔寨、巴基斯坦、紐西蘭、尼泊爾、汶萊、斯里蘭卡、孟加拉、寮國、不丹等18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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