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學期僑生工讀申請公告】

113-1學期僑生工讀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202492日(一)起至911日(三)下午17時止。

二、名額:約58人。(學士班及檢附清寒證明者優先)

三、工讀時間:102日至1130日,每人應服務60小時,時薪200元。

四、工讀地點:分發校內服務單位。

五、申請應備文件:請檢附完整文件再行送件

(一)僑生工讀申請表。

1、學生證影本。

   (1) 加蓋113-1學期註冊章 或 加附113-1學期在學證明

   (2) ePo學習歷程檔可自行下載在學證明 https://if163.aca.ntu.edu.tw/eportfolio/

2、居留證影本。

3、護照影本。

4、郵局/華南銀行/玉山銀行存簿封面影本。

(二)單位自聘部分工時人員申請表。

(三)工作許可函影本。

1、須為113-1學期工讀期間有效許可函。

2、申請網頁: https://ezwp.wda.gov.tw/

(四)清寒證明文件。

六、申請方式:請於911日(三)下午17時前將申請資料紙本送至僑陸組(行政大樓112室)。

七、聯絡人: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專任研究助理 何浚銘 hojunming1998@ntu.edu.tw,電話3366-3232分機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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