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學期僑生工讀申請公告】
【112-1學期僑生工讀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2023年9月11日(一)起至9月15日(五)下午17時止。
二、名額:約56人。【學士班及檢附清寒證明者優先】
三、工讀時間:10月2日至11月30日,每人應服務60小時,時薪200元。
四、工讀地點:分發校內服務單位。
五、申請應備文件:
(一)僑生工讀申請表。
1、學生證影本(蓋112上學期註冊章),或學生證影本加在學證明。
2、居留證影本。
3、護照影本。
4、郵局/華南銀行/玉山銀行存簿封面影本。
(二)單位自聘部分工時人員申請表。
(三)勞(健)保加保及提繳勞退金申請書。
(四)工作許可函影本。
(五)清寒證明文件。
六、申請方式:請於9月15日(五)17:00前將申請資料紙本送至僑陸組(行政大樓112室)。
七、聯絡人: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趙家和 chewjh@ntu.edu.tw,電話3366-3232分機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