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僑務委員會補助一百十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作業要點」,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主旨:公告「僑務委員會補助一百十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作業要點」,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依據:僑務委員會110827日僑生就字第1100501766A號函。

 

公告事項:

一、補助對象:110年度1年級僑生新生,依規定需居家檢疫或隔離,且入住合法防疫旅館、宿舍或檢疫所日期須符合居家檢疫或隔離日期,期間未違反檢疫或隔離相關規定者。

二、補助項目:補助對象入住合法防疫旅館、宿舍或檢疫所之費用。

三、補助金額:每位居家檢疫或隔離者以新臺幣五千元為補助上限,採覈實支付,以一次為限。

四、應繳交文件(請依序排列、單面列印):

(一)申請表。

(二)證件黏貼單。

(三)在學證明書(請至myNTU系統列印)

(四)住宿合法防疫旅館、檢疫所之發票或收據正本黏貼單(如正本背面有重要資訊者,請勿黏貼覆蓋到該處)。

(五)檢疫或隔離通知書影本。

五、申請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301室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六、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1130日止。

七、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防疫旅館、宿舍或檢疫所住宿經費補助者,不得再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但領取衛生福利部防疫補償金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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