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免修認證考試
說明
  1. 具備申請資格且參加免修認證考試成績通過者,得免修大學國文。
  2. 核准免修大學國文者,等同免修共同必修之國文領域課程,給予6學分並計入畢業學分數內。
  3. 核准免修大學國文者,若再修習大學國文課程,所修課程學分與通識學分之充抵,依本校通識課程與基本能力課程實施辦法辦理。
報名資格 僑生(不含中國文學系)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得申請參加考試:
  • 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聽力及閱讀測驗皆達流利級(含)以上
  • 新漢語水平考試(HSK)達六級
  • 中國語檢定試驗(中国語検定試験)達準1級(含)以上
  • 中國語溝通能力檢定(TECC)達A級
  • 大馬高等教育文憑(STPM)達B-級(含)以上
  • 馬來西亞高中統考(UEC)達B6級(含)以上
申請程序 檢具相關語文能力測驗證明文件,皆得提出申請並參加考試。
具備申請資格且參加免修認證考試成績通過者,得免修「大學國文:進階語文」。
申請網址 基礎學科認證網頁
http://exam.aca.ntu.edu.tw/fcc/index.aspx
考試時間 8月22日 12:05-13:40
考試地點 報名後通知
公告結果 8月27日
資格審查 本校學生(不含中國文學系)請自行備妥兩年內相關語文能力測驗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並於「影本」上註明考生之「學號、姓名、聯絡電話及常用email信箱」後,至遲於考試當日16:00前至中文系第八室完成查驗。查驗後歸還正本,影本由中文系留存,未如期完成查驗者,不予以免修資格。
聯絡資訊 中文系第八室:文學院二樓,辦公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00-17:00。
承辦人 / 聯絡電話:羅詩怡 02-33664016
英文免修認證(考試或審查擇一)
說明:獲得免修資格之學生,可免修大一英文,等同免修共同必修之外文領域課程及進階英語課程,給予學分(共6學分)並計入畢業學分數內,但不會計入大一上及下的學分數,也不會有成績。
 
  考試類 審查類
報名資格 僑生參加「僑生英文能力檢測」(8月12日的那場考試)成績達大一英文委員會設定標準
  1. 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初試與複試
  2. 電腦托福(iBT)83分(含)以上
  3. 國際英語測試(IELTS Academic)學術類6.5級(含)以上
  4. 英國劍橋大學中等英文認證(FCE或FCE for Schools)Grade B(含)以上
  5. 國際溝通英語測驗(TOEIC Tests)聽讀總分865分(含)以上,口說170分(含)以上,寫作165分(含)以上 **必須有聽、說、讀、寫四項成績才可申請**
  6. 外語能力測驗(FLPT)之英語測驗聽讀總分217分(含)以上,口說S-2+級分(含)以上,寫作B級分(含)以上
  7. TOEFL Essentials 8.5級(含)以上
  8. AP Exams English Language and Composition或English Literature and Composition達到4級(含)以上
  9. 英語為母語之僑外生,檢具小學和中學畢業證書,或至少就讀五年之正式官方成績單(兩者皆須於國際處規範之英語系國家取得)
申請網址 基礎學科認證網頁
http://exam.aca.ntu.edu.tw/fcc/index.aspx
將申請書及相關證書掃描檔email 至forex@ntu.edu.tw提出申請(申請書下載),抵臺後再持證書正本至外文系辦公室複驗。
報名日期 8月2日-16日 8月23日(五)前
考試/審查 8月22日 08:05-11:20 免修核准名單將於8月26日(一)公布於外文系網站;通過免修者等同免修共同必修之外文領域課程及進階英語課程,給予學分並計入畢業學分數內。
9月9日(一)17時前未持證書正本至外文系辦公室辦理複驗者,取消免修資格。
請參照說明:
「大一英文免修申請(審查類)注意事項」
「大一英文免修申請常見問題」
考試地點 於通過資格審查後通知
公告結果 8月27日
聯絡資訊 外文系辦公室(校總區文學院一樓111室)
週一至週五9:00-12:00 ; 13:00-17:00
承辦人 / 聯絡電話: 陳亭吟助教 02-3366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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