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僑務委員會補助一百零九學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主旨:公告「僑務委員會補助一百零九學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作業要點修正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依據:依據旨揭委員會109年10月29日僑生就字第1090502229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補助對象:109學年度一年級僑生新生,依規定需居家檢疫或隔離,且入住合法防疫旅館、宿舍或檢疫所日期須符合居家檢疫或隔離日期,期間未違反檢疫或隔離相關規定者。
二、補助項目:補助對象入住合法防疫旅館、宿舍或檢疫所之費用。
三、申請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四、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
五、申請手續:攜帶各項資料(如公告六)繳交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
六、繳交相關資料
(請依序排列,且兩份黏貼單應分別以單面列印,勿以雙面列印)
 (一)申請表(表格右上角請填寫申請日期,表格內「科別」免填)。
 (二)證件黏貼單。
 (三)在學證明書(請至myNTU系統列印)。
 (四)住宿合法防疫旅館發票收據黏貼單(如正本背面有重要資訊者,請勿黏貼覆蓋到該處)。
 (五)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通知書影本。
七、補助金額:每位居家檢疫或隔離者以新臺幣五千元為補助上限,採覈實支付,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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