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自109年9月14日(一)開始申請

 主旨:109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自109914()開始申請。
依據:依據旨揭基金會10997日秘研字第10909004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凡本校二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研究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
 (一)108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二)109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及助學金者。
 (三)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二、申請日期:自109年9月14日起至9月23日止。
三、申請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3樓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四、申請手續:
請至本校獎助學金系統:https://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線上申請並攜帶各項
    資料(如說明五),紙本請繳交至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鄭先生。

五、繳交相關資料(
請依序裝訂):
 
(一)透過獎助學金管理系統列印之待交文件列表。
 
(二)專用申請表(如附件)。
 
(三)黏貼單及切結書(如附件,黏貼單學生證影本需蓋109學年度註冊章)。
 
(四)108學年度全年中文成績單正本1份(可至註冊組前機器列印)。
 
(五)108學年度全年中文操行證明書1份(可至myNTU獎懲系統列印)。
 
(六)如有清寒證明者,請附證明。
六、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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