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請】114學年度「江公正先生紀念獎學金」(限安徽籍)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3月24日截止)

一、申請資格:
(一)安徽籍大學部2年級以上之學生(旌德縣者優先)。
(二)113學年度學業(GPA3.38)和操行成績(A-)平均皆在80分以上,無不良紀錄者。成績相同者,以家境清寒者優先
(三)凡獲得此獎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如已領取教育部清寒或績優獎學金或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則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
二、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9,000元整
三、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53月24日止
四、申請手續: 請至本校「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線上申請並將各項資料(如公告事項五)合并一份PDF檔,上傳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網址:https://forms.gle/VNx9SfSrDaEPdD3EA
五、繳交相關資料並依序合并為PDF檔:
(一)待交文件列表(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完成線上申請,點選「必印」,另存PDF檔。
(二)校內用申請書(附件)、電子文件切結書(附件)。
(三)歷年成績單正本、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
(四)居留證正面影本
(五) 安徽籍身份證明文件影本-請註明是本人、父母或祖父母的出生地非居住地。
(六)清寒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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