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溫梓祥先生紀念獎學金」自11月17日開始申請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溫梓祥先生紀念獎學金設置要點。
一、申請對象:本校陸生及香港僑生(不含政治學系陸生)。
二、申請名額:9名。符合同等獲獎條件之申請學生,以福建省籍者優先,並由上杭縣籍者排序在前。
三、獎學金金額及核給辦法:每名10萬元整,按學期發放5萬元,共計發放2學期。
四、申請資格:
(一)本校碩士班或博士班2年級(含)以上在學學位生。
(二)在學期間每學期學業成績等第績分平均(GPA)達3.38以上或論文選題具獨創性者。
(三)無懲處紀錄者。
五、申請日期:114年11月17日至114年11月21日17:00前。
請完成線上表單後 https://reurl.cc/2lDe9r,同時將「申請文件」紙本準備齊全,於規定時間內送交至僑陸組,始得完成申請程序。
六、申請地點:學生事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行政大樓112室)。
七、申請文件:
(一)待交文件列表(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完成線上申請即可列印)。
(二)申請書(請至獎學金公告下方附件下載)。
(三)歷年中文成績單正本及獎懲紀錄證明書各1份(請至myNTU學生獎懲證明書列印系統下載)。
(四)所屬系所老師推薦函1份。
(五)研究計畫1份。
(六)省籍相關證明文件(居留證、常住人口登記卡或其他本人或父系直系血親之省籍證明文件)。
(七)以論文選題具獨創性作為申請條件者,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八)已有論文發表者,應提出論文發表紀錄及質量之相關證明文件。
(九)其他提供審查之相關資料。
附件: 申請書、國立臺灣大學溫梓祥先生紀念獎學金設置要點
瀏覽人次
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