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請】114-1學期「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9月22日下午16時截止)
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二、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要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校各系所招收之研究生具有正式學籍之僑生,就讀期滿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GPA3.38以上或撰寫論文及操行成績達A-以上,且於期程(期程6個月:114年8月至115年1月)內未領取我國政府其他計畫補助(例如國科會、教育部等)經費來源之獎助學金(含研究獎助生)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22日(一)16時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請手續:採線上申請,須於期限內完成,逾期恕不受理。:
四、請將應備文件依序排列、掃描合併成一個PDF檔案(不接受翻拍畫面),PDF檔名請命名為「學號-姓名」上傳至「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epz2dHJ31y6rQrX68。如順序有誤或掃描不清楚一律退件。
應備文件:
(一)待交文件列表(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完成線上申請即可列印。範例文件/列印待交文件列表SOP)。
(二)申請表(需經系所辦公室核章、推薦教授簽章及申請人親自簽名)。
(三)證件黏貼單1份。(證件影本範例)
(四)切結書。
(五)113學年度第2學期名次證明書(請至研教組申請或機器列印),不接受「成績通知單」及「myNTU查詢之成績紀錄」。
(六)操行成績證明書(myNTU獎懲系統下載)。
(七)114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證明書(epo系統下載)。
(八)系所教授推薦意見(可於申請表直接推薦或檢具推薦函)。
(九)研究計畫1份(內容須包括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架構、資料蒐集來源、論文大綱、參考書目等)。
(十)其他提供審查之相關資料(如獲獎證明、清寒證明等)。
五、獎學金金額:每名每月新臺幣10,000元整。
六、請注意是否與各系所研究生獎助學金規定互相牴觸。
七、於期程(期程6個月:114年2月至7月)內已領取我國政府其他計畫補助(例如國科會、教育部等)經費來源之獎助學金(含研究獎助生)者,即不得重複支領本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