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提醒】提醒來臺新僑生切勿攜帶違禁品入境,請確實遵守海關規定
近期發生新到臺僑生因攜帶違禁品入境而遭裁罰情事,最高罰金可達數萬元,情況嚴重。為避免憾事重演,本組特此提醒所有尚未入境之來臺新僑生,請務必事前瞭解我國旅客通關相關規定,切勿違規攜帶禁品,以免觸法受罰,影響權益與入境資格。
常見違禁項目包括: 各類毒品、麻醉藥品、未經核准藥品 水果、肉類、農產品等檢疫物品 未如實申報之高額現金、金飾等貴重物品
禁止攜帶入境物品(部分常見項目):
活體動物與水生動物、動物肉類、含肉加工食品(如真空包裝、泡麵、含肉湯品等)、未煮熟的蛋或蛋製品、動物飼料 生乳及鮮乳、生物製劑(如血清、疫苗、細胞株等)、動物骨、角、牙齒、爪、蹄(未經加工者) 動物毛、羽毛(未經染色加工者)、動物生皮(包括乾燥、鹽漬等) 、未熬煉之動物油脂 未經加工之燕窩(含羽毛、糞便等雜質) 魚類製品、附著土壤之動物產品、含動物成分之中藥材、含動物性成分之有機肥料、土壤或附有土壤之植物、新鮮水果、有害生物或活昆蟲、疫區的寄主植物及其製品。
為保障自身權益,請您事先瞭解相關法規,避免觸法。
請詳閱財政部關務署公告之通關規定: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旅客通關須知」:https://web.customs.gov.tw/taipei/multiplehtml/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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