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確診僑生慰問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1年5月16日僑生聯字第1110501125號函。
二、公告事項:
(一)補助對象
:111年10月12日(含)以前在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之僑生,且有確診證明文件者。
(二)補助金額
新臺幣2,000元。
(三)應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在學證明書(請至myNTU系統列印)
3、確診證明文件,須為官方出具,能判斷陽性確診,範例:
(1)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採檢結果陽性通知。
(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
(3)診斷證明書(須可證明為陽性確診)。
(四)申請方式(線上申請)
請填寫「僑務委員會確診僑生慰問金」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HKHZuAeQKaitogZ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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