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僑生工讀申請公告】

【110-1僑生工讀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2021年10月5日(二)起至10月7日(四)止。

二、名額:約40人。【學士班及檢附清寒證明者優先】

三、工讀時間:10月13日至11月30日,每人應服務64小時,時薪200元。

四、工讀地點:分發校內服務單位。

五、申請應備文件:

(一)僑生工讀申請表。

1、學生證影本(蓋110上學期註冊章,或加附在學證明)。

2、居留證影本。

3、護照影本。

4、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二)單位自聘部分工時人員申請表。

(三)勞(健)保加保及提繳勞退金申請書。

(四)工作許可函影本。

(五)清寒證明文件。

六、申請方式:請於10月7日(四)17:00前將申請資料紙本送至僑陸組(行政大樓301室),或掃描為一份PDF電子檔,寄至ntugocfs@ntu.edu.tw,主旨統一為「姓名__學號__申請僑生工讀」。

七、聯絡人: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趙靜婷,電話3366-3232分機16。

瀏覽人次 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