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 新申請及續申請辦法
110學年「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 新申請及續申請辦法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28日
申請方式:一律線上申請,請勿將紙本文件送至僑陸組,請將下列應備文件依序排列好,並統一以PDF檔案合併成單一個檔案,PDF檔名請命名為”教育部優僑獎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再E-mail寄至cwc0215@ntu.edu.tw,信件主旨請命名為”教育部優僑獎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
申請資格:符合教育部審核通過名單
依據:教育部獎勵海外優秀僑生回國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一年級新生
1.完成申請表:
(1)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有110學年註冊章)
(2)有效期間居留證/身分證影本
(3)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註1:三份影本請黏貼於申請表相對應欄位中
※註2:居留證及存摺尚未取得者,請於取得後盡速將其影本補齊
2.分發通知書影本
3.成績名次證明書影本
二年級以上舊生(若曾有休學記錄者不得申請續領)
1.完成申請表:
(1)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有110學年註冊章)
(2)有效期間居留證/身分證影本
(3)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註:三份影本請黏貼於申請表相對應欄位中
2.109學年度中文在校成績單(上下學期總平均85分以上,或GPA3.76以上)
※由於現在學生證免蓋註冊章,請同學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拿到註冊組加蓋註冊章即可
※二年級以上舊生僅以大一時曾領取過本獎學金者,且符合成績及在學紀錄等相關規定者才能申請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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