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於取得僑外生工作許可後才能開始工讀,以免觸法】
【請於取得僑外生工作許可後才能開始工讀,以免觸法】
僑外生於校內外工讀應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0條至第35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並於取得工作許可後才能開始工讀。於申請工作證過程中或未提出申請工作證即開始從事工讀之行為,已經觸法,請務必取得工作證後才能開始工讀,以免違反規定而受罰。
僑外生工作許可線上申辦網
https://ezwp.wda.gov.tw/wcfonline/wSite/Control?function=IndexPage
瀏覽人次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