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鼓勵僑生積極參加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之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

為因應全球國際化的趨勢,提升國家永續發展競爭力,爰108新課綱已將新住民語文列入語文學習領域,並於108學年度開始實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訂定「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實施計畫」,以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培訓新住民(含東南亞地區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及馬來西亞等七國)語文之教學支援人員。茲為擴大相關辦理成效,鼓勵僑生踴躍參加;相關資訊請逕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newres.pntcv.ntct.edu.tw/)參閱

檢附「109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實施計畫」1份。

瀏覽人次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