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查驗
獎助學金公告
有關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查驗,規定如下:
一、查驗時間:108年2月18日(一)至3月5日(二)。
二、攜帶證件:
已蓋妥下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居留證」、「存簿或金融卡」及「圖章」等。
請至僑陸組找品文姐確認匯款資料是否正確,辦理休、退學的同學,請務必告知。
請盡快完成查驗,以利後續統一撥款流程,謝謝。
- 標題:【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查驗
- 公告日期:2019-02-18
有關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查驗,規定如下:
一、查驗時間:108年2月18日(一)至3月5日(二)。
二、攜帶證件:
已蓋妥下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影本」、「居留證」、「存簿或金融卡」及「圖章」等。
請至僑陸組找品文姐確認匯款資料是否正確,辦理休、退學的同學,請務必告知。
請盡快完成查驗,以利後續統一撥款流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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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修改時間:2019-02-18 AM 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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