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持居留證明文件者參加健保等待期得個案從寬認定
為保障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權益,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期間,持居留證明文件參加健保等待期(尚未拿到健保者),健保署得個案從寬認定。欲申請適用放寬規定之僑生,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請於4月10日前繳交以下文件至僑陸組
(一)居留證影本
(二)護照最近一次臺灣入境章影本
(三)放寬資格申請書
二、繳交文件前請先上網完成登記https://forms.gle/MoXfh34ScvkL6HUc9
三、原則上於108年12月1日至109年3月31日出 入境影響在臺居留滿6個月計算者,得不受曾出境1次未逾30日之限制。至於109年3月31日以後倘疫情尚未結束,仍得依個案情節從寬認定。相關說明請參考附件。
※ 已有健保或持臺灣身分證健保依親的同學請忽略此公告 ※
放寬資格申請書
從寬認定作業問答集
核算案例說明
健保署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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