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2僑生工讀申請公告】

【107-2僑生工讀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2019年3月8日(五)起至3月18日(一)止。

二、名額:約50人。【學士班及檢附清寒證明者優先】

三、工讀時間:4月1日至5月31日,每人應服務60小時,時薪150元。

四、工讀地點:分發校內服務單位。

五、申請應備文件:【請下載附件檔案填寫】

(一)僑生工讀申請表。

*貼妥學生證影本(蓋107下學期註冊章,或加附在學證明)、護照影本、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二)單位自聘部分工時人員申請表。

(三)勞(健)保加保及提繳勞退金申請書。

*貼妥居留證影本、工作許可證影本。

六、申請方式:請於3月18日(一)17:00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至僑陸組(行政大樓301室)。

七、錄取者另通知參加分發說明會。

八、聯絡人: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趙靜婷,電話3366-3232分機15,E-MAIL:ivyjhao@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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