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證延期提醒】提醒辦理居留證延期,以免受罰!
提醒同學們:
請檢查手邊的居留證是否將到期,並於居留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至移民署辦理延期,逾期未辦理需繳交罰款甚至強制出境,請務必留意!
辦理居留證延期所需證件:
A.持「臺灣居留證」或「臺灣居留入出境證」: 需準備學生證、護照、原居留證、108-1學年度在學證明(線上列印或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或延長居留公文(至僑陸組申請)、工本費、延期留臺申請書(可上網下載或至移民署臨櫃填寫)。
B.持「外僑居留證」:需準備學生證、護照、原居留證、108-1學年度在學證明、工本費、外國人居留停留案件申請表(可上網下載或至移民署臨櫃填寫)。
C.移民署線上申辦系統已開放,同學們亦可自行上網申辦: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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