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資格查驗
一、查驗時間:115年2月23日(一)至3月2日(一)。
二、攜帶證件: 請帶114-2學期在學證明(或已蓋妥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居留證、郵局存簿或金融卡,至僑陸組找彭琌助理員確認匯款資料是否正確並簽章。欲辦理休、退學、畢業的同學,請務必告知。
請同學於期限內完成查驗,以利後續撥款流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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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驗時間:115年2月23日(一)至3月2日(一)。
二、攜帶證件: 請帶114-2學期在學證明(或已蓋妥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居留證、郵局存簿或金融卡,至僑陸組找彭琌助理員確認匯款資料是否正確並簽章。欲辦理休、退學、畢業的同學,請務必告知。
請同學於期限內完成查驗,以利後續撥款流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