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請】114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海外高中推薦入學僑生及港澳生招生獎學金」-每月生活費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海外高中推薦入學僑生及港澳生招生獎學金設置要點


一、申請資格:

(一)已獲得「國立臺灣大學海外高中推薦入學僑生及港澳生招生獎學金」之新/舊生。

(二)舊生113學年度平均GPA達3.38以上。


二、金額:每月生活費新臺幣8,000元整。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7日16時止


四、申請手續:請將以下文件(如公告事項五)掃描成同一PDF檔(檔名請以「學號+中文姓名姓名」命名)後上傳至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edRcSWoDhU8w3nXbA


五、應備文件:

(一) 證件黏貼單證件影本範)(新生若尚未申辦居留證/郵局/銀行,請於申辦完成後補交)。

(二) 114-1學期在學證明(myntu-epo系統下載)

(三) 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註冊組旁機器列印,不接受成績查詢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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