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新生首次申請】113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優秀境外學位生續讀獎勵金」(10月9日16時截止)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優秀境外學位生續讀獎勵金設置要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
(一) 應屆於本校畢業並獲本校下一學位錄取之國際學位生、僑生及港澳生;學士班應屆畢業者,其申請前一學期之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五十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
(二) 本校逕行修讀博士班之國際學位生、僑生及港澳生;學士班應屆畢業者,其申請前一學期之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百分之五十以內以四捨五入計算)。
二、獎勵金額:
(一)碩士班:於完成第二及第三學期註冊後,分別發放五萬元。
(二)博士班:於完成第二學期註冊後,發放五萬元,接下來連續三學期完
成註冊後,分別發放五萬元 。
三、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9日16時止。
四、申請手續:
採線上申請,請將說明五應備文件掃描成同一PDF檔後(可用手機掃描,但不接受翻拍畫面,未符合規定一律退件)上傳至申請表單
(網址:https://forms.gle/1x9e157AXudGk8gv9)
五、應備文件:
(一) 待交文件列表(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完成線上申請即可列印。範例文件/列印待交文件列表SOP)。
(二) 各式證件影本1份。(證件影本範例)(請按範例順序排列)
(三)113-1學期在學證明 (EPO系統下載)
(四)申請下一學位之前一學期成績名次證明書(請至註冊組申請或旁邊機器列印)(如為學士班畢業請附大四上學期成績單)
*如係以本地生方式升學者,需先轉換回僑生身分始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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