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請】113年度「中華救助總會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3月8日中午12時截止)
一、申請資格: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平均成績達GPA 3.38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A-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之在學僑生。
二、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1萬元整
三、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8日中午12時止。
四、申請手續: 請至本校「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線上申請並攜帶各項資料(如公告事項六),紙本請繳交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行政大樓112室)。
五、繳交相關資料並依序裝訂:
(一)待交文件列表(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完成線上申請即可列印。範例文件/列印待交文件列表SOP)。
(二)申請表1份(附件1)。
(三)證件黏貼單1份(附件2)。(證件影本範例)
(四)112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請至註冊組申請或機器列印),不接受「成績通知單」及「myNTU查詢之成績紀錄」。
(五)112學年度上學期名次證明。
(六)操行成績證明書(myNTU獎懲系統下載)。
(七)112學年度下學期在學證明書(epo系統下載)
(八)自傳1份(自訂格式,內容包含家庭成員概況、是否為國軍後裔、求學及成長經過、自我介紹(如興趣、專長、自我期許),及未來發展方向。)
(九)泰北地區或緬甸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1份。
(十)如有清寒證明者,可一併檢附清寒證明影本1份。
瀏覽人次
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