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請】112學年度「兆豐銀行培育緬甸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申請(3月4日中午截止)。
【公告申請】112學年度「兆豐銀行培育緬甸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申請(3月4日截止)。
一、目的: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為支持緬甸經濟發展,培養緬甸人才未來歸國得以貢獻在臺所學,進而加強臺緬雙邊關係,特設「兆豐銀行培育緬甸僑生獎學金」。
二、申請資格:
(一)凡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緬甸籍大學部、碩士班在學僑生(不含新生、休學生、延畢生)。
(二)前一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等同百分制70分(GPA2.44)以上,並不得有受本校懲處情形。
(三)同一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領有其他獎學金者(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者可申請)。
三、名額:共4名。
四、金額:每名提供獎學金新台幣貳萬元整。
五、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4日12時止。
六、申請手續:攜帶下列應備文件(如公告事項七),紙本繳交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行政大樓112室)
七、繳交相關資料:
(一)待交文件列表(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完成線上申請即可列印。範例文件/列印待交文件列表SOP)。
(二)專用申請表(如附件)。
(三)證件黏貼單(如附件)。
(四)112學年度下學期在學證明書(epo系統下載)
(五)111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
(六)獎懲紀錄證明書(myNTU獎懲系統下載)
(七)如有清寒證明者,請附證明。
(八)參加學校社團活動及比賽等證明資料。
八、審查方式:以財金、法商、風險管理、資訊等科系優先,依申請學生前一年度成績高低排序,遇成績表現相同者,將同時參考其參與學校社團或各項比賽結果擇優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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