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申請】112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Bintang Delapan獎學金」(3月4日中午截止)

【公告申請】112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Bintang Delapan獎學金」(3月4日截止)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Bintang Delapan獎學金設置要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校具印尼國籍之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僑生(不包括延修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等第績分平均(GPA)達3.00以上,且無懲處紀錄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二、獎學金名額:每學年度共四名,其中學士班二名,碩士班及博士班共二名。

三、獎學金金額:每學年度共新臺幣拾捌萬元。第一獲獎學生每名新臺幣陸萬元;第二獲獎學生每名新臺幣參萬元。
四、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
113年3月4日中午12時止。

五、申請手續:

請至本校「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線上申請,並攜帶下列應備文件(如公告事項四),紙本繳交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行政大樓112室)。


六、應備文件:
(一)
 待交文件列表(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完成線上申請即可列印。範例文件/列印待交文件列表SOP)。
(二)
證件黏貼單1份證件影本範例
(三)112-2學期在學證明 (請至myNTU→epo學習歷程檔→列印在學證明,網址:https://my.ntu.edu.tw/)。
(四)112-1學期中文成績單(請至註冊組申請或旁邊機器列印),
不接受「成績通知單」及「myNTU查詢之成績紀錄」
(五)獎懲紀錄證明書
myNTU獎懲系統下載)。

七、如為清寒家庭子弟,應提供清寒證明文件。

八、僑陸組依當學年度公告名額,按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等第績分平均(GPA), 由高至低排序錄取,如遇學業成績排序相同者,以所修學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

瀏覽人次 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