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伊洛瓦底計畫中心提供留臺緬甸僑生「伊洛瓦底希望助學貸款辦法」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2年9月18日僑生聯字第1120502302號書函及伊洛瓦底計畫中心112 年8 月30 日伊希助字第
11208300001號函辦理。
二、該中心訂定旨揭助學貸款辦法,提供留臺緬甸僑生無息貸款,助其支付學雜費及生活費。有關申請、審核及還款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方式:僑生需於11月提出申請,11月底前完成提交電子申請表(表單網址:bit.ly/3stUGvy),紙本證明資料收件至11月10日中午截止(紙本證明資料請送至僑陸組辦公室-行政大樓112室),彙整後一同寄送該中心。
(二)審核發放方式:助學貸款每年辦理一次,申請者最多核發兩次,申請時間為11月,12月審核、隔年1月發
放。核發名額及金額將依該中心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彈性調整,通過審核者將依聯絡方式進行通知並公佈於該中心之平臺。
(三)還款方式:申請者需於畢業5年內將所借貸金額全數歸還,以利助學貸款永續經營。
三、檢送伊洛瓦底希望助學貸款辦法及申請表各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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