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雁行台灣協會「馬來西亞飛雁計畫」勵學金,自即日起受理申請(9月19日截止)

【公告】112學年度雁行台灣協會「馬來西亞飛雁計畫」勵學金,自即日起受理申請(9月19日截止)

一、申請資格:大學在學馬來西亞僑生(含一年級新生、不含應屆畢業生),曾獲頒本協會勵學金者不適用本辦法。
 (一)本校大學 (含一年級新生、不含應屆畢業生)家境清寒之在學學生。
 (二)學期成績及格(百分制60分;GPA1.7)以上,無重大操行上之過失。
 (三)家境清寒且提供以下文件者優先考慮:
  1.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
  2.免稅證明
  3.其他證明清寒之相關文件
  4.導師推薦信。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月19日16時止

三、申請方式:紙本申請

請將應備文件繳交至校總區學生事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行政大樓112室)陳先生。

四、應備文件(請勿裝訂)
(一)申請書1份(如附件)。
(二)111學年下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免附) 。
(三)111學年下學期獎懲紀錄證明書1份(請至my NTU/個人資訊/學生獎懲證明書下載,密碼為學號大寫,大一新生免附)。
(四)
112學年度上學期在學證明書(epo系統下載)
(五)清寒證明文件(詳參申請資格內文,無則免附)。


五、名額及金額:每學年5名,每名新臺幣2萬元整(分上下學期各頒發1萬元;學年度上學期獲頒第一次勵學金獎助之同學,必須參加本協會舉辦之培訓活動三次以上,併同雁行導師之評估報告,作為核准獲頒下學期勵學金之參考)。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電詢雁行台灣協會侯小姐(電話:02-2717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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