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9月8日截止)

【公告】「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9月8日截止)。
依據: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

限大一新生,且已取得112學年度「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受獎資格」公函。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9月8日16時止
三、申請手續(線上交件):備齊以下文件後,掃描為同一PDF檔(可用手機掃描,不接受翻拍畫面)並上傳及填寫「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表單(https://forms.gle/Fm6fYMBMYx78EpZEA)。
四、應備文件:
(一)證件黏貼單1份
證件影本範例)(新生若尚未申辦居留證/郵局/銀行,請於申辦完成後補交)。

(二)「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受獎資格」公函影本(如範本

(三)112學年度上學期在學證明書(myntu-epo系統下載)


五、獎學金金額:

(一)頂尖每名學年新臺幣260,000元整。

(二)傑出每名學年新臺幣100,000元整。

 

六、獎學金核發方式:依僑務委員會來函辦理。


七、請領本獎學金者,不得同時請領我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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