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提醒】為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動物傳染病入侵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2年6月2日防檢二字第1121482181A號函辦理。
二、
(1)鑒於後疫時代國際旅遊與跨境移動人潮回歸,近期入境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裁罰案件有增多趨勢,又端午節將屆,依往年數據,預期違規輸入案件將增加,為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重大動物傳染病入侵,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請各國來臺移工、外籍配偶、外籍人士及外籍學生配合我國防檢疫措施,入境勿攜帶動物檢疫物,並轉知國外親友勿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
(2)倘違反規定,自近三年發生非洲猪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或自非洲猪瘟疫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至我國,將處罰違規輸入人士,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以上則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3)有關非洲豬瘟多國語言宣導資料,可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非洲豬瘟資訊專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asf.baphiq.gov.tw/ws.php?id=17894),至「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則可至該局旅客專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baphiq.gov.tw/ws.php?id=10719)。
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公函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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