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3月22日截止)
主旨:「國立臺灣大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3月22日截止)。
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二、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要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校各系所招收之研究生具有正式學籍之僑生,就讀期滿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GPA 3.38以上或撰寫論文及操行成績達A-以上,且未領取政府提供之相關獎助學金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22日止。
三、申請手續(紙本交件): 請至本校「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線上申請,並攜帶下列應備文件(如公告事項四),紙本繳交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禮賢樓812室)。
四、應備文件:
(一)待交文件列表(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完成線上申請即可列印。範例文件/列印待交文件列表SOP)。
(二)申請表(需經系所辦公室核章)。
(三)證件黏貼單1份。(證件影本範例)
(四)切結書。
(五)111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請至研教組申請或機器列印),不接受「成績通知單」及「myNTU查詢之成績紀錄」。
(六)操行成績證明書(myNTU獎懲系統下載)。
(七)111學年度上學期學期名次證明書(請至研教組申請或機器列印),不接受「myNTU查詢之成績紀錄」。
(八)111學年度下學期在學證明書(epo系統下載)。
(九)系所教授推薦意見(填寫於申請表或另函推薦均可)。
(十)研究計畫1份(內容須包括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架構、資料蒐集來源、論文大綱、參考書目等)。
(十一)其他提供審查之相關資料(如清寒證明)。
五、獎學金金額:每名每月新臺幣10,000元整。
六、請注意是否與各系所研究生獎助學金規定互相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