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林之晨先生東南亞助學金」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公告】111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林之晨先生東南亞助學金」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林之晨先生東南亞助學金設置要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校具印尼、菲律賓或越南國籍之學士班及碩士班在學學生,且無懲處紀錄其中碩士班學生前一學期僅撰寫論文而無修課紀錄者,亦包括在內。
二、名額與金額:共6名,每名新臺幣12萬元整。
三、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6日止。
四、申請手續:請至本校「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線上申請並攜帶各項資料(如公告事項四),紙本請繳交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
五、繳交相關資料:
(一) 待交文件列表(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完成線上申請即可列印。範例文件/列印待交文件列表SOP)。
(二)申請表(證件影本範例)。
(三)111-2學期在學證明 (請至myNTU→epo學習歷程檔→列印在學證明,網址:https://my.ntu.edu.tw/)。
(四)111-1學期中文成績單(請至註冊組申請或旁邊機器列印),不接受「成績通知單」及「myNTU查詢之成績紀錄」。
(五)獎懲紀錄證明書(myNTU獎懲系統下載)。
(六)求學目的自述書(需含家庭環境、求學過程、選擇來臺求學原因、未來發展規劃等內容,中英文書寫皆可)。
(七)校內教研人員或學長姐推薦信2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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