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溫梓祥先生紀念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溫梓祥先生紀念獎學金設置要點」辦理
一、申請資格:
(一)本校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上在學學位生具福建省籍陸生或香港僑生身分者。
(二)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GPA3.38以上,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五)17:00止。
三、申請地點:校總區僑生及陸生輔導組(禮賢樓812室)。
四、申請手續:請線上申請(myNTU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系統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並於2022年12月23日(五)17:00前將紙本相關資料繳交至僑陸組,完成申請程序,逾期不受理。
五、繳交相關資料:(請依序排列)
(一)待交文件列表1份(請至myNTU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系統申請並列印)。
(二)申請表1份(請至獎學金公告下方附件下載)。
(三)證件黏貼表1份(黏貼蓋有111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有效期內臺灣入出境許可證/居留證/身分證影本、存摺封面影本)。
(四)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學期在校成績單正本(請至研教組提供之機器列印)。
(五)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學期操行成績(請至myNTU獎懲系統列印)。
(六)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學期獎懲紀錄證明書(請至myNTU獎懲系統列印)。
(七)110學年名次證明書(請至研教組提供之機器列印或櫃台申請)
(八)導師推薦函。
(九)省籍證明文件(能確認為其本人或其父系直系血親之福建省籍含上杭縣證明文件)。
(十)其他提供審查之相關資料。
六、獎學金名額:每學年度1名,以福建省上杭縣人之陸生優先錄取,其次依序為福建省籍陸生、香港僑生。
七、獎學金金額:每名每學年新臺幣5萬6千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