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有關休、退及畢業僑生之居留問題(請同學務必提早辦理宿舍與機票相關事宜)

特別叮嚀
  • 標題:【提醒】有關休、退及畢業僑生之居留問題(請同學務必提早辦理宿舍與機票相關事宜)
  • 公告日期:2018-06-19
 

【提醒】有關畢業、休退學僑生之居留問題(請同學務必提早辦理宿舍與機票相關事宜)


A.畢業離境
  • 僑生:如直接回僑居地,居留證於機場海關繳回。
  • 港澳生:如直接回僑居地,需先至移民署辦理單次出境證,並於領證後10日內出境(居留證於辦理單次出境證時一併繳回)。若來不及辦單次出境證,請回港澳後至辦事處註銷居留證(攜帶居留證、畢業證明及紙本說明書)

B.畢業覓職
  • 僑生及港澳生: 畢業生持畢業證書至移民署辦理延期,可多留臺半年覓職。

C.休、退學
  • 僑生:完成休退學程序後10日內需離境。
  • 港澳生:需先至移民署辦理單次出境證,領證後於10日內離境。

如對流程細節仍有疑問,請洽內政部移民署(地址:臺北市廣州街15號)
網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
臺北市服務站: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中午不休息
移民署總機:02-2388-9393
外僑居留專線:02-2388-9393(分機3122或3123)
港澳居留專線:02-2389-9983(分機0、3800或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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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修改時間:2018-06-21 AM 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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