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雁行台灣協會「馬來西亞飛雁計畫」勵學金

主旨:公告111學年度雁行台灣協會「馬來西亞飛雁計畫」勵學金,請查照。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大學在學馬來西亞僑生(含一年級新生、不含應屆畢業生),曾獲頒本協會勵學金者不適用本辦法。
 (一)本校大學 (含一年級新生、不含應屆畢業生)家境清寒之在學學生。
 (二)學期成績及格(百分制60分)以上,無重大操行上之過失。
 (三)家境清寒且提供以下文件者優先考慮:
  1.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
  2.免稅證明
  3.其他證明清寒之相關文件
  4.導師推薦信。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月1日止

三、申請方式:線上或紙本擇一方式

(一)紙本申請:請將應備文件繳交至校總區學生事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禮賢樓812室)陳先生。

(二)線上申請:請將下列應備文件依序排列好,並統一以PDF檔案合併成單一個檔案,PDF檔名請命名為”馬來西亞飛雁計畫勵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再E-mail寄至chensihwei@ntu.edu.tw,信件主旨請命名為”馬來西亞飛雁計畫勵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

四、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1份(如附件)。
(二)110學年下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免附) 。
(三)110學年下學期獎懲紀錄證明書1份(請至my NTU/個人資訊/學生獎懲證明書下載,密碼為學號大寫,大一新生免附)。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111學年上學期註冊章,新生因人在境外或配合防疫措施無法到校蓋章者,免蓋章)。
(五)清寒證明文件(詳參申請資格內文,無則免附)。

五、名額及金額:每學年5名,每名新臺幣2萬元整(分上下學期各頒發1萬元;學年度上學期獲頒第一次勵學金獎助之同學,必須參加本協會舉辦之培訓活動三次以上,併同雁行導師之評估報告,作為核准獲頒下學期勵學金之參考)。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電詢雁行台灣協會侯小姐(電話:02-2717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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