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腊戌果文中學旅臺校友會「關懷緬甸僑生圓夢助學金」及「關懷緬甸僑生急難救助金」
緬甸腊戌果文中學旅臺校友會「關懷緬甸僑生圓夢助學金」及「關懷緬甸僑生急難救助金」資訊及報名表如附件。
符合助學金申請資格或有急難救助金需求的同學,請依說明提出申請。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臺灣果文校友會秘書組,聯繫電話:(02)8666-8747。
※關懷緬甸僑生圓夢助學金實施要點※
名額及金額:依捐助單位法鼓山慈善基金會之預算核發名額,每名新臺幣壹萬元。
申請資格:
(一)在學之大專院校(師大僑先部及產攜班除外)、海青班及研究所緬甸清寒僑生, 學期成績平均達 60 分,操行成績無重大過失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緬甸僑生,除經證實有特殊需求者,不予受理。
(三)一年級新生得以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公告之放榜名單、大專院校錄取通知單 或僑生先修部成績單取代。
(四)已獲其他單位獎學金或贊助金者,不得提出申請。
(五)本助學金之申請,以學校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及延畢學生均 不得申請。
申請時間:每年暑假、寒假各申請乙次,申請日期以公告為準。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申請時間為 111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
※關懷緬甸僑生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
實施對象:就讀臺灣高中職以上之在學緬甸僑生遇有特殊急難事件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本會酌情核發慰問救助金:
(一)因傷病住院醫療,造成重大經濟之負擔者。
(二)因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或天然災害,造成重大經濟之負擔者。
(三)死亡
本急難救助金以「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補助」、「喪葬補助」三類為扶助原則 ,同一事件限申請一類,且以一次為限,但若有特殊情事經本會訪視評估審核 通過者則不在此限,惟應於事件發生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救助金額為新台幣伍仟元至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