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主旨:公告「國立臺灣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作業要點」及「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校各系所招收之研究生具有正式學籍之僑生,就讀期滿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GPA 3.38或80分以上或撰寫論文及操行成績達A-或80分以上,且未領取政府或學校提供之獎助學金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29日止
三、申請手續:請至本校「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線上申請,並攜帶各項資料(如公告事項四),紙本請繳交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禮賢樓812室)。
四、繳交相關資料:
(一)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列印之待交文件列表。
(二)申請表(需經系所辦公室核章)。
(三)證件黏貼單1份。
1.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3.郵局/華南銀行/玉山銀行存簿封面影本。
(四)切結書。
(五)110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註冊組旁機器列印)。
(六)操行證明書影本(myntu獎懲系統下載)。
(七)110學年度下學期在學證明書(epo系統下載)。
(八)系所教授推薦意見(填寫於申請表或另函推薦均可)。
(九)研究計畫1份(內容須包括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架構、資料蒐集來源、論文大綱、參考書目等)。
(十)其他提供審查之相關資料。
五、獎學金金額:每名每月新臺幣10,000元整。
六、請注意是否與各系所研究生獎助學金規定互相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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