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本校「林之晨先生東南亞助學金」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主旨:本學期本校「林之晨先生東南亞助學金」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林之晨先生東南亞助學金設置要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校具印尼、菲律賓或越南國籍之大學部及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前一學期成績達GPA2.7以上,且無懲處紀錄者,得申請本助學金。碩士班學生若前學期僅撰寫論文而無修課學分成績,亦可申請。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20日止。
三、申請手續:請至本校「學生財務支援服務( 獎助學金)」: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線上申請並攜帶各項資料(如公告事項四),紙本請繳交至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陳先生。
四、繳交相關資料:
(一)透過「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系統列印之待交文件列表。
(二)申請表1份。
1.學生證(蓋有110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正反面影本1份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2.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3.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三)110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及操行證明書各1份。
(四)
求學目的自述書(需含家庭環境、求學過程、選擇來臺求學原因、未來發展規劃等內容,中英文書寫皆可)。
(五)校內教研人員或學長姐推薦信2封。
五、 名額與金額:共5名,每名新臺幣6萬元整。

註:本獎學金性質屬公部門提供之獎學金,請注意是否與其他獎學金「不得同時兼領」之規定相牴觸。

瀏覽人次 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