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僑陸生獎助學金、工讀金及各項補助款項核發,提醒同學務必完成以下事項

為加速各項獎助學金、工讀金及補助款項核發,提醒同學以下事項:

1.新生拿到居留證(僑生)/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陸生)或舊生更新居留證號/統一證號後,需將居留證/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正反面影本email教務處註冊組(學士班)研教組(碩博士班),請承辦人加入學籍檔資料

請從以下兩個網頁尋找負責你所在學系的承辦人。
註冊組:https://www.aca.ntu.edu.tw/w/aca/Staff?articleId=21061114431372465
研教組:https://www.aca.ntu.edu.tw/w/aca/Staff?articleId=21061114421670960
信件內容請註明【更新學籍檔居留證號/統一證號】。


2.請將居留證/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正反面影本email至出納組信箱:cashier@ntu.edu.tw,在出納系統中建檔以便撥款。
信件內容請註明【更新出納系統撥款資料】。

3.請至本校myntu/左側「帳務財物」/「薪資入帳變更」輸入與申請獎助學金或各項補助一致之匯款帳戶,且須為學生本人帳戶(只接受郵局、華南、玉山三間金融機構擇一),以便辦理後續撥款事宜。

4.居留證/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若經換發,請洽開戶之金融機構更新證號。務必確認郵局(銀行)、學籍檔、出納組都已更新為新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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