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申請
主旨:110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自即日起開始申請。
依據:依據旨揭基金會110年9月8日秘研字第11009004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凡本校二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研究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
(一)109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二)110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三)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二、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6日止。
三、申請手續: 一律線上申請,請勿將紙本文件送至僑陸組。請將下列應備文件依序排列好,並統一以PDF檔案合併成單一個檔案,PDF檔名請命名為”僑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_姓名_學號”,再E-mail寄至cwc0215@ntu.edu.tw,信件主旨請命名為”僑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申請_姓名_學號”。
四、繳交相關資料:
(一)透過獎助學金管理系統列印之待交文件列表(請至https://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線上申請)。
(二)專用申請表(如附件)。
(三)黏貼單及切結書(如附件,黏貼單學生證影本需蓋110學年度註冊章)。
(四)109學年度中文成績單。
(五)109學年度中文操行證明書1份(可至myNTU獎懲系統下載)。
(六)如有清寒證明者,請附證明。
五、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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