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獲獎名單

「僑務委員會109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獲獎名單如附件。

領取方式:
1.請得獎者於即日起至110年5月13日(星期四)前至僑陸組於清冊上蓋章或親自簽名,並繳交證件黏貼單(居留證或身分證及郵局存摺影本以供匯款)。如委託他人代辦,請務必攜帶獲獎者印章。

2.請繳交感謝函,署名給捐贈者並裝於信封(請自備信封),捐贈者姓名及獎學金項目請見附件名冊(感謝函格式不拘,可買卡片或親自打字均可)。
 
3.所有人於清冊上蓋章(或簽名)及繳交感謝函之後,獎學金將匯款至各同學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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