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本校「林之晨先生東南亞助學金」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主旨:本學期本校「林之晨先生東南亞助學金」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依據:依據本校109年12月22日校學字第1090130177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校具
印尼、菲律賓或越南國籍之大學部及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前一學期成績達GPA2.7以上,且無懲處紀錄者,得申請本助學金。碩士班學生若前學期僅撰寫論文而無修課學分成績,亦可申請。
二、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
三、申請地點:僑生請至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國際生請至國際事務處。

四、申請手續:請至本校獎助學金系統:https://my.ntu.edu.tw/scholarship/,線上申請並攜帶各項資料(如公告事項五),紙本請依身分繳交至上開申請地點。
五、繳交相關資料並依序裝訂:
 (一)申請表1份(含加蓋109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居留或身分證影本)。
 
(二)109學年度第1學期中文成績單正本1份(可至註冊組旁機器列印)。
 
(三)109學年度第1學期中文獎懲證明書1份(可至MYNTU獎懲系統列印)。
 
(四)求學目的自述書(需含家庭環境、求學過程、選擇來臺求學原因、未來發展規劃等內容,中英文書寫皆可)。
 (五)校內教研人員或學長姐推薦信2封。
六、名額與金額:共5名,每名新臺幣6萬元整。


註:本獎學金性質屬公部門提供之獎學金,請注意是否與其他獎學金「不得同時兼領」之規定相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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