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 自107年9月11日(二)開始申請。

獎助學金公告
  • 標題:107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 自107年9月11日(二)開始申請。
  • 公告日期:2018-09-10
 


 107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自107年9月11日(二)開始申請。


□先簽後稿□簽稿併陳

■以稿代簽

□一文(  )稿第(  )稿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凡本校二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研究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

(一)106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二)107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及助學金者。

     (三)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

           證明

二、申請日期:自107年9月11日起至9月20日止。

三、申請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3樓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四、申請手續:

請至本校獎助學金系統:https://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線上申請並攜帶各項資料(如說明五),紙本請繳交至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鄭先生。

五、繳交相關資料:(完成申請表依序裝訂)

 (一)透過獎助學金管理系統列印之待交文件列表。

 (二)專用申請表(如附件)。

 (三)完成證件黏貼單(如附件,學生證需蓋107學年註冊章)。

 (四)106學年度全年中文成績單正本1份。

 (五)106學年度全年中文操行證明書1份。

 (六)切結書1份。

  (七)如有清寒證明者,請附證明。

六、獎助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七、名單公佈後,得獎者須參加頒獎典禮,親自前往領獎。
 
  • 附件檔案: 申請表 黏存單及切結書 申請辦法
  • 參考連結:
  • 張貼人:網站管理者
  • 最後修改時間:2018-09-10 AM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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