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 自107年9月11日(二)開始申請。
獎助學金公告
107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自107年9月11日(二)開始申請。
□先簽後稿□簽稿併陳
■以稿代簽
□一文( )稿第( )稿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凡本校二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研究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
(一)106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二)107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及助學金者。
(三)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
證明
二、申請日期:自107年9月11日起至9月20日止。
三、申請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3樓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四、申請手續:
請至本校獎助學金系統:https://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線上申請並攜帶各項資料(如說明五),紙本請繳交至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鄭先生。
五、繳交相關資料:(完成申請表依序裝訂)
(一)透過獎助學金管理系統列印之待交文件列表。
(二)專用申請表(如附件)。
(三)完成證件黏貼單(如附件,學生證需蓋107學年註冊章)。
(四)106學年度全年中文成績單正本1份。
(五)106學年度全年中文操行證明書1份。
(六)切結書1份。
(七)如有清寒證明者,請附證明。
六、獎助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七、名單公佈後,得獎者須參加頒獎典禮,親自前往領獎。
- 標題:107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 自107年9月11日(二)開始申請。
- 公告日期:2018-09-10
107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自107年9月11日(二)開始申請。
□先簽後稿□簽稿併陳
■以稿代簽
□一文( )稿第( )稿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凡本校二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研究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
(一)106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二)107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及助學金者。
(三)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
證明
二、申請日期:自107年9月11日起至9月20日止。
三、申請地點:校總區行政大樓3樓僑生及陸生輔導組。
四、申請手續:
請至本校獎助學金系統:https://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線上申請並攜帶各項資料(如說明五),紙本請繳交至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鄭先生。
五、繳交相關資料:(完成申請表依序裝訂)
(一)透過獎助學金管理系統列印之待交文件列表。
(二)專用申請表(如附件)。
(三)完成證件黏貼單(如附件,學生證需蓋107學年註冊章)。
(四)106學年度全年中文成績單正本1份。
(五)106學年度全年中文操行證明書1份。
(六)切結書1份。
(七)如有清寒證明者,請附證明。
六、獎助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七、名單公佈後,得獎者須參加頒獎典禮,親自前往領獎。
- 附件檔案: 申請表 黏存單及切結書 申請辦法
- 參考連結:
- 張貼人:網站管理者
- 最後修改時間:2018-09-10 AM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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