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勵學獎學金」申請事宜(僑生部分)
113學年度國立臺灣大學勵學獎學金自2024/9/2起至2024/9/24止受理申請。
請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繳件,逾期或缺件恕不受理。
詳情請參閱本校學務處生輔組網頁→左欄獎助學金→獎學金公告一覽表→關鍵字查詢「勵學獎學金」https://advisory.ntu.edu.tw/CMS/ScholarshipDetail?id=7497
獎學金名額:全校60名為上限,僑生獲獎人數,以前一學年度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僑生人數佔全校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學生總人數之比例計之。
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僑生經僑務委員會認可單位開立清寒證明者)、前學年所有學科成績均及格、在校期間未受懲戒處分且符合下列任一情形之本校碩博士班之在學僑生(不包含在職專班學生),除前學年度已領有獎助學金總額逾二十四萬元者外,得申請本獎學金:
1.前學年之學業成績排名在全班前百分之五十以上。
2.前學年有下列情形而無學業成績排名,但經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為學業成績優良者:
(1)所修習之課程均未以分數或等第評定成績。
(2) 因出國交換、訪問或在國外修習雙聯學位等情形而未修習本校任何課程。
(3)前一學制學校無學業成績排名。
僑生申請流程說明:一律線上申請繳件https://forms.gle/3RTkiPunPCTKGxMb8,無須繳交紙本 請將下列應備文件依序排列,並統一以PDF檔案合併成單一個檔案,PDF檔名請命名為「勵學獎學金(僑生)_學號_姓名」:
1.待交文件列表(myNTU→點選左欄學生專區→助學資訊→學生財務支援服務(獎助學金)https://my.ntu.edu.tw/fao/login.aspx→關鍵字查詢「勵學獎學金」→填寫資料送出申請→下載待交文件列表)。
2.附件A.審核標準表(僑生),須填寫自評分欄位。
3.113-1學期在學證明(請至myNTU→epo學習歷程檔→列印在學證明,網址:https://my.ntu.edu.tw/)。
4.前學年成績單及學業成績名次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或旁邊機器列印,不接受「myNTU查詢之成績紀錄」(一年級新生檢具前一學制之成績單及學業成績名次證明)。前學年無學業成績排名但經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為學業成績優良者請一併檢附佐證資料。
5.學生獎懲證明(一年級新生檢具前一學制之獎懲證明)
6.當年度清寒證明文件(經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認可之清寒證明開立單位)